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营改增后如何预缴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后如何预缴土地增值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05 13:11:0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2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牛账网牛师团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营改增后如何预缴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预售期,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均为当期预收帐款通过除以(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计税基础相同,均可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计算应缴税额,简洁方便。 

  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案例:2017年5月,A房地产开发企业“银河城”项目开盘预销售住宅2万平米,签订合同总价2.2亿元,当月取得销售回款1.5亿元,如何预交土地增值税?住宅项目土增税预征率1%。

  1.方法一:按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预缴土地增值税。

  6月申报期应预交土地增值税=1.5/1.11*1%=135.14万元;

  2.方法二:按总局公告(2016)70号文件预缴土地增值税

  6月申报期应预交增值税=1.5/1.11*3%=405.41万元

  6月申报期应预交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1.5亿元-405.41万元=1.459459亿元

  6月申报期应预交土地增值税=14594.59万元*1%=145.95万元

  房地产开发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土地增值税预缴按方法二将多预缴金额=10.81万元,将比方法一多预缴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有哪些变化? 下一篇:营改增后融资租赁怎么开票?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