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电子账本需打印归档吗(新手会计一分钟看完电子账本打印归档的必要性)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11-23 19:05:1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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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会计凭证需要打印其纸质件保管吗?
会计凭证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推进,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的应用逐渐普及。
及时规范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是会计工作和档案工作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对于规范单位基础会计工作,推行电子文件电子化单套制归档,实现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如下:
一、《通知》主要内容重点围绕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合法性、规范性,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对此次予以规范的电子会计凭证进行了界定,即为单位从外部取得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
(二)、是明确了合法的电子会计凭证、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凭证、纸质会计档案具有同等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已经以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电子化归档的电子会计凭证,无须再归档其纸质打印件;
(三)、是强调单位如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凭证的,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单位利用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影像件等电子复制件进行会计核算,不属于本《通知》所述的范畴,仍应按纸质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是明确了单位可仅用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所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五)、是明确了违反《通知》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通知》要求加强单位信息化建设,及时升级会计核算系统,实施并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确保单位对电子会计凭证的利用、保管等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仅能取得电子会计凭证但暂时又不具备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条件的单位,不得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应当妥善保存电子会计凭证,并建立电子会计凭证与相关联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加强单位信息化建设,及时升级会计核算系统,实施并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确保单位对电子会计凭证的利用、保管等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仅能取得电子会计凭证但暂时又不具备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条件的单位,不得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应当妥善保存电子会计凭证,并建立电子会计凭证与相关联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三、《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367号(财税金融类124号)提案答复的函》财会函〔2017〕5号文件 电子档案的规范和推广将有效缓解档案保管成本。新《档案办法》首次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的范畴,规定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可不再输出纸质,而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会计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将有大量电子凭证、账簿产生,形成电子会计档案,逐步改变过去以纸质档案为主的档案结构,将有利于降低档案保管成本,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此外,考虑到纸质、电子会计档案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并存,如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是纸质的并以纸质形式归档保存,内部生成的记账凭证是电子的并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由于记账凭证是依据原始凭证生成的,为此,二者的保管期限应该统一,而不能因其载体不同而适用不同的保管期限。因此,我们认为,同一类纸质和电子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应该保持一致,不宜分别设置最低保管期限。
四、2015年12月1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1998年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档案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以下简称新《档案办法》)。
此次修订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其中将凭证、账簿等重要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统一为30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统一为10年。详情如下: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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