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财务管理 > 股份代持是否合法(股份代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股份代持是否合法(股份代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11-07 09:08: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8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积极向上对于每一个花季的少男少女来说,学校生活几乎是他们的全部,他们最主要的职责就是在学校学习科学知识。 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但学习也有主动和被动之分,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学习,直接关系到学习的结果。 我们提倡的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也就是在学习上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只有保持这种心情,学习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成就一番事业的确很难,许多伟大的人物都在这方面做出了榜样,让我们沿着他们的足迹去寻找理想的人生。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本来按照正常的情况,由谁出资(发起)的,那么谁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但是现实中,却因为各种原因,会出现实际出资人(发起人)找另外的人代替自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股份代持。

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因为隐藏在暗处,从工商登记信息、公开信息都查不到,所以有了一个“隐名股东”的称呼,相应的,作为代持股份的股东,则被称为显名股东,下文也将以这两个称呼来指代。

通常情况下,这种代持行为,隐名股东会与显名股东签订代持协议,来规范各自的责任、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

有些人就会问 了,开公司不是正正经经的事情嘛,干嘛偷偷摸摸,搞得不想让别人知道一样。

存在即是合理!

股份代持的存在自然有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四个:

其一,隐名股东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他的身份本身就不适合去开公司。

其二,隐名股东自己开公司,则与他的其他公司会形成关联关系,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尤其受到关注,所以他们有动力去将这些关联公司非关联化,找人代持,这样从明面上就看不出关联关系了。

其三,法律上可能对一些特定行业的持股是有上限了,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规定了每个人只能持有10%股份,那想多持有的人,就找人来代为持有。

最后,是设立的这家公司,对股东的身份有特别的要求,比如资质要求,隐名股东不符合要求,所以他可以找符合要求的人做显名股东,来间接达成目标。

看了这些原因,你会发现,好像这些都是在规避一些东西,所以,第二个疑问来了。这种行为合法吗?

从《合同法》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可以发现,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已经是被司法解释予以确认的。

也就是说,只要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而不是一方强迫另一方签订,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股份代持是合法的。

尽管合法,但是并不是说在实际操作中就没有风险,相反,因为这种看上去像“代理人”,但实际又不是代理人的特殊关系存在,股份代持的风险还不小。

对于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来说,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先来说隐名股东面临的4大风险。

风险1、隐名股东身份无法转正风险

因为隐名股东本身在法律上并不是公司的真正股东,在工商登记中也不会有隐名股东的名字,他的股东地位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而如果之后隐名股东想转正,变为显名股东,也会存在风险,他需要得到公司半数以上股东的认可,如果得不到认可,将是无法转正的。

风险2、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设定质押或以其他方式私自处分股权

因为法律上,隐名股东并不是公司的股东,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显名股东出现擅自转让、设定质押或以其他方式私自处分股权,只要是受让的第三人,并不知晓他是代持股份的关系,那么作为善意第三人,将会获得股权。

而隐名股东,只能向显名股东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显名股东没有偿债能力,那么隐名股东只能承担损失。

风险3、显名股东成为被执行人时,其代持的股份可能被作为执行财产被执行

如果显名股东自身有债务,被别人起诉,并且被判决要赔偿,那么法院可能会将显名股东名下的股权进行冻结、拍卖,而并不会说显名股东是代持股份就可以免除。

而在拍卖后,所得款项首先是偿还显名股东债权人的钱款,然后是隐名股东向显名股东请求赔偿,如果还有剩下的拍卖款,才会轮到隐名股东获得赔偿。

风险4、显名股东死亡,其名下的股份还可能涉及继承纠纷

如果显名股东死亡,那么其所代持的股份,还可能会作为其财产,牵涉到继承纠纷。

除了隐名股东会存在风险,显名股东的风险同样不小,主要有以下3点:

风险1、债权人起诉公司时,显名股东存在代为偿债的风险

如果债权人起诉公司,要求偿债,作为显名股东,如果隐名股东当时没有全额实缴出资款,那么显名股东就有可能会需要补缴出资款,并在此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风险2、公司负债累累,显名股东因此被限制高消费

主要是公司可能经营不善,导致没钱还款时,假如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显名股东作为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就会成为限制高消费的人。

风险3、显名股东按照隐名股东的要求,可能从事违法行为

实践中,有些隐名股东,让显名股东去做一些违法行为,而显名股东可能法律意识比较弱,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最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怎么填财报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汇算清缴之业务招待费及广告... 下一篇:公司分立什么意思(公司的分立与合并的含义及方式)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