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24 12:31:0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52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怎么抵扣?
(一)、抵减条件
1、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专用设备必须为初次购买;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税控系统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其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项费用是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费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技术维护费用中不包括网上申报服务费只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服务费)
4、二项填写在申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当19 或21〉23时填写23;19 或21〈23,填写19或 21;留抵时不填写。
(二)会计处理
1、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税减免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