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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中对下岗职工有什么优惠政策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9-25 11:29:1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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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中对下岗职工有什么优惠政策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会计实战基地就针对下岗职工优惠政策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中对下岗职工有什么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文件中规定,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

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国家对下岗职工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税收减免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规定免税项目范围的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工商登记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在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等。

(三)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3年内可免收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费等。

(四)信贷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的,以及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或组织起来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贷款条件,有关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优先安排此类贷款。

另外,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再就业时可以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中对下岗职工有什么优惠政策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下岗职工优惠政策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会计实战基地,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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