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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9-19 13:10:5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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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什么意思?

  你卖给别人东西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就等于向对方收取了17%或者13%的增值税,也就是替税务局代收的。当你买别人的东西时,别人也向你收取了17%或者13%的税金,因为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别人开具给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就是进项税,按照规定这一部分税金是可以从销项税金中扣除的,这几就是所谓的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销售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或者开具的发票对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首先先税务报告,然后登报声明,然后缴纳罚款。最后找税出具相关证明,至于抵扣的问题解决。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时常发生的事情。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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