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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折股后怎么缴税(税企争议之净资产折股个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10-28 08:35:1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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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持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改制时,有一个重要环节——“净资产折股”。净资产折股过程中,个人股东是否一定纳税?

净资产折股有两种方案:净资产折股增加注册资本;净资产折股增加资本公积icon。

净资产折股增加注册资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80号公告”)的规定,凡是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均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是净资产折股增加注册资本,个人股东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净资产折股增加资本公积:如果公司在改制环节,将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不转增股本,而是全部转增资本公积,这种情形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从形式上,这种变化并没有导致股本增加,似乎不符合80号公告所规定的一般企业净资产转股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但在实务中,不同税务机关执行标准不同,有的地方税务机关视同企业先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后股东再行增加投资计入资本公积,因此需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的地方税务机关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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