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财务管理 > 非全日制用工个税如何申报(新个税下非全职人员的工资要这样申报)

非全日制用工个税如何申报(新个税下非全职人员的工资要这样申报)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10-18 10:21:2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元柏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青春应该怎样度过?有的如同烈火,永远照耀别人。有的却像荧光,甚至也照不亮自己!不同的生活理想,不同的生活态度,决定一个人在战斗中站的位置。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单位有保洁人员一名,每天只有下午到单位打扫卫生。每月薪资为 1000-1200,以前以工资薪金做的申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新个税政策下,现在还可以这样申报吗?

还是只能以劳务报酬的形式申报?

小编说:新个税法下,该保洁人员的薪资是按“工资薪金”申报,还是“劳务报酬”申报,主要视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该保洁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即建立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公司可以按“工资薪金”为其申报个税,同时需要为其缴纳社保;如果该保洁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则公司可以按“劳务报酬”为其申报个税,且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 号)

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

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

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

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个税如何申报(新个税下非全职人员的工资要这样申报)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关于重资产和轻资产的区别(一文讲透重资产和轻资... 下一篇:个别计价法的操作方法(发出存货的四种计价方法)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