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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保管要求规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11-02 14:37:4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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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保管要求】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保管不当后果】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丢失证明范本】

第一篇: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证明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给xxxxxxxx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 :

货物数量 :

发票金额 :

发票税额:

发票总额:

发票在邮寄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特此证明!

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证明

a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如下:

购货单位:b公司

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发票金额发票税额

发票总额:

发票在送货途中丢失,此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特此证明!

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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