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财务软件 > 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6-23 16:41:1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7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柴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税收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这是每个企业都无法逃避的义务,交纳一定的税务是每个企业的义务所在。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问题的解答。

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异地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学习的过程就是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非常漫长而且无趣,但作为会计的我们,一定要耐的了寂寞,保持一颗向上的心态,才会有更多的收获好了!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异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酒店收入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下一篇:价税分离的计算方法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