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撕车票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31 11:17:3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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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撕车票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手撕车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但是2017年7月1日年后,类属于地税发票的手写发票、手撕定额发票以及没填纳税人识别号的机打发票都不能报销。
2017年7月1日后手撕发票(定额发票)将全面被机打发票取代,手撕地税发票将不能用,而手撕国税发票可继续使用。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点击查看详情)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手撕发票不盖章可以报销吗
不论是定额发票而是不定额发票,都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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