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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预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0-25 16:39: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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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不动产预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1、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一般企业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异地不动产如何预缴增值税?

  一、增值税处理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二、城建税及附加税务处理

  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 2016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销售不动产预交增值税会计分录?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计提税金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应交税费--城建税,贷记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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