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1 17:58:2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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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处理
1、发生的成本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
2、开出工程款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3、同时结转工程施工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
同时,对于建筑企业每月末都必须结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主要是以下两点:
1、未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建筑企业,每期只要有收入就要结转工程施工。收入一般根据开票金额、收款金额、工程量计价单来确认。根据工程量计价单来确认收入的,实质跟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类似。
2、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建筑企业,每期根据发生的工程施工确认主营业务成本,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之差确认合同毛利(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记主营业业务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怎么确认?
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下文进行详细讲述:
(一)合同收入的组成
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两部分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在税收处理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流转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纳税处理.可见,在合同收入的组成方面,会计与税收之间总体一致.
(二)会计准则关于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会计准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对合同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会计上强调关注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按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部分或者不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即:(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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