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录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9 16:08:0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0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雨神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任何一个人,都要必须养成自学的习惯,即使是今日在学校的学生,也要养成自学的习惯,因为迟早总要离开学校的!自学,就是一种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的本事。行路,还是要靠行路人自我。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取得的工伤补贴是否缴纳个税

个人取得伤残补助、工伤补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工伤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录应该怎么做?对于工伤事故员工发放的补助,可以作为职工困难补贴或生活救济费在福利费中列支。按照对应的部门,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中。以上分录供你参考,关键是自己多琢磨琢磨。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录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支付招标咨询公司服务费怎么入账 下一篇:扣员工工资中的罚款会计怎么做账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