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1 19:08:0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3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不是天才,但我愿发愤图强,永不停息,就让所有的困苦艰难一起来吧,因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会计分录
某企业2003年的税前利润总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0%,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提取法定公益金5%;剩余部分的80%分配给各位股东。
分配利润的金额计算和会计分录为: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76000
贷 应付股利 476000
解题思路如下:
第一步:税前利润100万,所得税为100×30%=30万元,税后利润为100-30=70万元
第二步:计提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新的会计准则已经停止计提法定公益金了)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5000
贷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0000
贷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35000第三步: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700000-105000=595000,其中80%用于分配,分录为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76000
贷 应付股利 476000
我国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骤以同样的基数计提公益金。
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五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小编就整理到这里了,大家学会了吗?而且,小编提醒大家,如果不会的话,大家可按照我国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来解答。好了,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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