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咨询费的凭证应该有哪些?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8 11:35:5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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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咨询费的凭证应该有哪些?
支付咨询费,需要分清是属于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如果是公司行为,需要对方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费的发票,做为附件,付款方的转账凭证做为附件.同时如果有相关的合同作为附件就更全面一些.
如果是个人行为,收取咨询费的是个人,就需要由服务人员凭个人身份证、付款单位证明(项目、金额、加盖公章)到税务局申请开票并缴纳税收,单位凭此发票做为支付凭证的原始附件.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讲解:
2018年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税做了一次修改,相信很多朋友还不太清楚有哪些变化,下面阿紫为大家介绍一下2019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新政策.
首先是免征额的变化.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在5000元及以下的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仍然划分为7级,其中前四级的应纳税所得额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前三档的级距有所提高,而税率没有发生改变.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
一、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非居民个人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因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公告》同时明确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二、非居民个人的扣缴方法
《公告》明确,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解了支付咨询费的凭证上应该有哪些,同时考虑到咨询费涉及到个人又会有个税的问题,小编也给大家引入了个税的新政策,这些都是我们2019年应该了解的新政策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希望大家认真领悟,好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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