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印章名与开票人不同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1 14:05:2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04
做人要有一颗平常心,肤浅的羡慕,无聊的攀比,笨拙的效仿,只会让自己整天活在他人的影子里面。我们应当认清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走自己的道路,过自己的生活。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发票印章名与开票人不同怎么做
看清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就不需要重开.如果不是正常的就要退回重开.
公司名称变更,按照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开发票,但用原来公司的发票章盖章,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项时,应如实填开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不得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
因此,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发票专用章也需要变更,否则发票无法正常使用.
发票印章名与开票人不同怎么做?可能有些人觉得发票上的印章或是开票人等等不一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稍微修改下就可以了,其实并非如此,发票是讲究严谨性,如存在差异必须要能及时更改,不可以直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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