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5 13:30: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2
既然学习是生活的一部分,就应该乐观地对待它,不管你在轻松地学习,还是困难地学习。其实,只要善于在未知中寻找兴趣,你就能永远乐观地对待学习。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用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视同销售处理.最后结转商品的金额小于发给职工的金额,是因为产品成本小于售价,账目才是对的.假设发放给员工商品售价100万元,成本80万元,增值税率17%,则操作如下:
1、计提应发放福利:
借:生产成本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7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
3、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此时可以明显的看出结转商品金额是小于给职工的金额的.
将自产货物用于员工福利应该怎样做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并按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产品按成本结转.该自产产品与企业对外销售产品的收入、成本确认一致.将自产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企业也应按该产品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同时确定视同销售成本,该成本准予在税前扣除.可见,将自产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会计与税法上均须作为收入处理,会计与税法无差异,企业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关于上述内容"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完全明白,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大家随时跟我们专业会计老师在线联系,我们将随时为您答疑解惑,欢迎一起交流讨论!
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