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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退货发票怎么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5 15:14: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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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退货发票怎么处理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退货时: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

处理方式: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处理方式: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三)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处理方式: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购货方要求退货并已运回销货方需要怎么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

1、《信息表》的填开: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信息表》的校验

主管税务机关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发生退货发票怎么处理?企业产品因为质量差、产品规格不符等原因,发生退货的,需要根据退货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冲减之前的增值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之前,需要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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