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未认证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3 18:17:0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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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未认证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增值税专票跨月作废需要怎么处理?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以上就是小编对跨月未认证发票作废怎么处理做出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根据国税发[2007]18号文的规定: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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