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3 09:44:3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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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计分录
一、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问题,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就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计分录编制方法,大家都学会了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按11个月计发,六级按10个月计发,七级按9个月计发,八级按8个月计发,九级按7个月计发,十级按6个月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按27个月计发,六级按24个月计发,七级按21个月计发,八级按18个月计发,九级按15个月计发,十级按12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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