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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10-26 14:07: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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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

往来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往来款以会计手段反映在企业的账务记录上,表示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里。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而如果是比如说你是因为销售而应收的款项则就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销售而应付的话则就是

借:原材料(或者是库存商品等等)

贷:应付账款

无偿赠送物品可否开具专用发票

在税法上无偿赠送他人的物品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应该视同销售来征税.将物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的企业,无论是不是开票,无论是开具怎样的发票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那么无偿赠送物品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因此,将物品无偿赠送他人 ,需要视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往来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如果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里。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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