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借款需交税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8 10:14:3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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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借款需交税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的分公司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我们认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需要交增值税吗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购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第五条规定: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购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企业受到的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用缴纳交增值税.不用给银行开具发票,凭借银行结算单可以进行账务处理.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4、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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