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中的助勤补助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9 11:44:3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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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中的助勤补助账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根据现行标准: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5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个人没有支付伙食费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按照以上标准发放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计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如果单位支付员工的出差补助符合上述规定,则不需计入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
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19号)关于差旅费(包括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和国外费用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规定:
1.根据出差人员取得乘坐交通工具的发票、住宿费发票据实扣除;
2.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按照本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及实际出差的天数计算扣除.
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国外实际发生的费用,取得外国实际支出的真实凭据允许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工具、住宿费,都必须有真实合法的票据,并且在当地财政规定的标准以内,才允许在税前扣除.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按照本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及实际出差的天数计算,不需要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要是包的是餐费和住宿费就可以直接用实际的交通费加上餐补和宿补(其中餐补和宿补不用发票)做账如: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交通费+餐补+宿补)
贷:现金/银行/其他应收款
附件就只有交通票.我们这里是这样,税务部门也认可这样处理.
差旅费中的助勤补助账务处理,以上所有内容都仅作参考,不是所有企业都实行差旅费用包干的,企业还有一些有关差旅补贴的标准,这些也是财务要处理的.希望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可以帮助到你们.如果你们想了解更多财务资讯,请随时关注本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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