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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由谁支付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9 11:52:4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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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由谁支付

专家评审费是指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的投资项目评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评标劳务费用(含交通补贴费用).

财政部于2016年11月出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以下简称"198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根据该条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即分散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成交商)无需支付专家评审费.而且根据198号文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因此,如果邀请的评审专家产生了交通费、差旅费等,也应由采购人支付.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554号):

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计算,每四个小时为一个区间(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报酬500元.

前款规定的劳务报酬为税后报酬,税款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法代扣代缴.

(二)评审专家到达评审地点后,非评审专家自身原因(因回避关系、项目取消或延期)不能开展评审工作的,按照每人200元标准支付.

(三)评审专家对于所参加的评审项目,有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的责任.评审专家到评审现场履行以上责任时,按照每次每人200元标准支付.

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由谁支付?专家评审费用的支付国家是有着明确说明的,邀请的评审专家产生了交通费、差旅费等,也应由采购人支付.不过各地的专家评审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本文中小编以北京为例给大家分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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