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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残赔偿财务如何核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5 18:05:4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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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残赔偿财务如何核算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一、如果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二、如果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工伤职工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职工伤残赔偿财务如何核算?由此可见单位是否有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在职工受伤后的赔偿金额计算不同,财务在做账时核算的科目也会不一样,财务人员对于职工伤残赔偿的账务核算内容应该要清晰,确保做账上能做好避免产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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