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料保存到期后怎么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30 13:56:5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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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料保存到期后怎么处理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对于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销毁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才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时的销毁程序是什么?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会计资料保存到期后怎么处理?会计资料保存到期后,可以继续报管,也可以按照管理层的要求,将保管到期的相关会计资料销毁,但是要记得销毁的会计凭证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再按照相关的销毁程序操作,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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