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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回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21 16:11:0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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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回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先征后退收到上年度减免土地使用税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本年多交土地使用税计提冲减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多交土地使用税

借:税金及附加(金额用负数)

收到多交土地使用税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多交土地使用税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或者个人是纳税人就需要缴纳相关的土地使用税款,但是如果是多个企业或者单位共同使用一块土地,可以分比例进行缴纳负担土地使用税.本篇文章对"收到退回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问题的解答就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到本网站进行提问,我们有专业的老师可以在线方便大家直接地进行会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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