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流程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4 19:00:5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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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流程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一、普通发票跨月冲红步骤:
带上要冲红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
二、专用发票跨月冲红步骤:
1.发票没认证.
销方申请, 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 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发票已认证.
购方申请, 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样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 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即可!
发票冲红审核要求
(一)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在发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二)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证明"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一联(存根联)后,以备核查;
(三)付款方已入账,收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同上(二).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三联(记账联)与"冲红发票证明"一起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三联(记账联)后,以备核查;
(四)收款方已入账,付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二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后,以备核查.
以上就是跨月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流程的全部内容,当月的发票,如果不认证,开错后可以直接选择作废,已经认证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跨月的发票即使不认证,也不能直接作废了,只能选择冲红,因为发票没有认证,我们可以这样操作冲红这种增值税发票,重新给对方开一张正确的发票,有其他不懂得,大家不妨点击官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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