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否转回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3 14:00:4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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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否转回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不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哪些资产减值后是可以转回的?
存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账款和贷款等都可以.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可以知道,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之后是不可以转回的,但是其它的存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账款和贷款等都可以转回的.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否转回?"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关注我们本网站后续更新的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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