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21 11:48:4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2
所有创业者要永远告诉自己一句话:从创业得第一天起,你每天要面对的是困难和失败,而不是成功。我最困难的时候还没有到,但有一天一定会到。困难不能躲避,不能让别人替你去扛,任何困难都必须你自己去面对。创业者就是面对困难!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依据上述规定,预缴土增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根据上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
1、一般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11%)*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简易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5%)*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A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2017年7月销售普通住宅预收房款1110万元,根据当地的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则:
1、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不含增值税收入=1110/(1+11%)=100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不含增值税收入*土地增值税预征率=1000*2%=20万元.
2、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应预交的增值税税款=1110/(1+11%)*3%==30万元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1110-30=108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1080*2%=21.6万元.
从上述结果来看,虽然计算简化了些,但预交的税款比正常计算的方法下要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可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但在个别省市,强制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我认为有些欠妥.
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如上,如果企业要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话,具体怎么样算也可以多看看公式.清楚土地增值税计税额之后,也需要清楚会计处理的内容,不要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后又不在公司账务中呈现,具体可以参考本文介绍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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