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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视同销售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3 12:41:5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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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视同销售吗

答:不视同销售,可以分期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即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是哪八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详细介绍了外购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同销售吗,也介绍了视同销售的8种情况是哪8种.作为一名财务会计,一定要特别的清楚,外购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不能视同销售的.每一个企业财务人员都希望能够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这样就需要好好学习,本平台将为你提供好好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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