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代开发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8 11:33:3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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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代开发需要什么资料
答:开具发票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3、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
4、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5、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代开发票要求
(一)要求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的内容应包括代开发票所需的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基本要素;申请表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设计.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小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江苏省国税局规定个人销售货物和劳务申请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小额金额标准确定为每次1000元以下;如果是农民个人销售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其小额标准确定为3000元以下)
(二)税务机关应当对要求代开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对,包括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合法身份证件(江苏省国税局规定求代开普通发票的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和其他合法证件)以及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等,核对一致的,方可予以代开.
(三)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代开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式样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代开发票在开票和征税之间要相互制约.使用计算机开票并能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且不可更改的单位,开票和征税可由一个岗位完成;虽使用计算机开票但仅限于替代手工填写打印功能、或者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而以手工填开的单位,开票和收款人员必须分岗作业,形成制约.与此同时,每个代开发票单位应当设置复核岗位,对窗口开票与征税操作的记录进行复核,以加强监控.
(五)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代开的普通发票上要注明完税凭证号码;同时代征税款的完税凭证上要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
(六)凡带有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和属于免税范围的普通发票,不得委托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代开.属于免税范围的,要在普通发票票面上注明"免税"字样.
此外,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发票;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发票.以上就是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什么资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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