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资代扣个税社保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1 16:07:0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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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资代扣个税社保分录
答:1、代扣代缴工资是员工自己承担的费用,所以在计提工资是: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发数)
2、在发放工资是,代扣代缴部分公司实际不发放给员工,而是扣下,直接支付给税务局及社保局.一般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发数)
贷:银行存款/现金(实发数)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
3、实际支付代扣代缴税金及社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
贷:银行存款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以上就是支付工资代扣个税社保分录的全部内容,看完以上内容大家还有疑问的话随时来和小编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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