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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3 12:34:1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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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会计分录

答:1、决定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股东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股东20%分红所得税)

2、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股东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结转利润分配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关于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会计分录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以上的会计内容了吗?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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