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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给其他单位的转账支票要背书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3 19:01:2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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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给其他单位的转账支票要背书吗

答:直接开给你的,不需要背书.

转账支票是由单位签发的,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上支取款项的凭证.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它适用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往来的款项结算.转账支票由付款单位签发后交收款单位,不准委托收款单位代签;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各单位使用转账支票必须遵守银行的有关规定.

转账支票背书是什么意思?

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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