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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罚没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3 18:33: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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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罚没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事业单位罚没收入计入应上缴财政专户科目,属于其他收入.具体分录如下:

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产专户款(应缴预算款)

上缴专户或人国库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预算款)

贷:银行存款

罚没收入和罚款的区别

一、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罚没收入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赃物的折价收入.

二、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三、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法、公安、行政、海关或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行为按规定课以罚金、罚款或没收品变价收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税务机关经办的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通过税收渠道上缴,不属于罚没收入.以上就是税务部门罚没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全部内容,本网站中还有更多税务知识,大家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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