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4 14:31:3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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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是什么
(1)当课税对象的额度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2)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我们平常挂在嘴边的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这也就是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而免征额则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 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起征点"是指按税法规定开始征税 的起点数额,即:纳税人的应税收入达不到起征点的不纳税,达到起征点的就要按全 部数额计算纳税.假设某地增值税起征点(以销售货物为例)为月销售额2000元,甲、 乙两纳税人某月收入分别是1800元、2100元,甲由于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不需要纳税;而乙由于收入达到了起征点,就要按全部收入2100元乘以适用税率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那么800元以下的属于免 征额,"免征额"是指课税对象金额中免于征收的部分,税务机关只对超过的部分计 算征税.假设甲、乙两人某月的工资薪金分别是700元和1000元,甲因没有超过免征 额部分的收入,应纳税额为零;而乙超过免征额部分的收入是200元,就其应纳税额 200元乘以适用税率缴纳税款.
通过以上的回答,大家是否对这方面的问题有所了解,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去了解各种事情,那么生活和工作就不会亏待我们.虽然起征点和免征额对于不了解的朋友来说,看起来有些相似但是也存在着个别不同之处,因此在国家的政策中,所涉及的问题也大不相同.大家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再去做,二者的概念和意义都是不一样的,以免混淆了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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