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计入什么科目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22 17:45:3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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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计入什么科目
答:要看是什么押金,如果是你公司交给别人的押金,那就要做"其他应收款 - 押金";如果是别人交给你公司的,那就要做"其他应付款 - 押金".
租赁包装物支付的押金计入:其他应收款
出租包装物收到的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
押金效力
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然而遗憾的是,国务院1983 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 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层次原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应当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使用押金担保.因为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2)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3)旅客住店合同, 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因此,这里使用押金有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不过,从其他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劳动立法来看,雇佣合同中使用押金是允许的.但台湾省的学者普遍认为,押金仅适用于租赁合同(注:吴启宾:《论押租金》,刊于《法学丛刊》1968年第1期,第 73页.).这样的话,押金的范围太狭隘.
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1)房价;(2)退房;(3 )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1)住院费、医疗费;(2)退病房;(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 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
债务人一旦交付押金,押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以上就是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计入什么科目的全部内容,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以继续关注网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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