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融资性售后回租怎么做会计分录

融资性售后回租怎么做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7 10:56:4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3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浩然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青春是自由,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就算没有人为我鼓掌;青春更是拼搏,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就会赢。珍惜青春吧,从现在做起,基础知识要扎实,重点知识要夯实,难点知识要务实。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融资性售后回租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分录:

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售后回租税务处理

(一)出售方(承租方)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受让人(出租方)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改变了过去从形式看待售后回租的行为,将资产的出售和租回视为同一项交易,因此,税务处理上不再分解为出售和租赁两笔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但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是相对于出售方(承租方)而言的,对受让人(出租方)仍应按相关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三)出售方(承租方)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以上就是融资性售后回租怎么做会计分录的全部介绍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有关财务方面的知识,记得多多关注我们的资讯哦.

​融资性售后回租怎么做会计分录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软件开发服务税率是多少 下一篇:融资性售后回租按什么缴纳增值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