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发票导致契税多交如何办理退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0 14:49:1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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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发票导致契税多交如何办理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例如:缴纳契税的房产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承受房产契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豫财办农税[2009]4号)规定:"为规范契税征收依据,防止出现多征、漏征税款,在契税征收过程中,凡是购房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并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已经按照购房合同或发票征收契税税款的,在征收机关发现所购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或发票上注明的面积不一致时,应按实际面积套用适用税率计算税款,对所征税款予以追征或退税."
契税的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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