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向分公司打的经营款怎么做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6 15:14:5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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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向分公司打的经营款怎么做分录?
答:拨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之后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现金流都是现金科目转账
一、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双方挂个往来账核算就可以.
注: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二、若不是独立核算,则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
总公司向分公司打的经营款怎么做分录?总公司为了业务方便设立分公司后,在管理上都是业务能力能力比较强而且是信得过的人,分公司的经营是总公司共同分管的,总公司向分公司打经营款的分录,上面文字中已经提到了,希望能帮到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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