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1 18:07:2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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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答:1、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如果是辞退后,那么应当先计提,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支付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助款,会计分录如下:
(1)假设支付的金额不大,则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工资"中列支.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现金
(2)假设人员比较多,因为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对当前损益影响较大,那么按照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可将其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企业以后年度分期摊销即可.
支付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补偿金
贷:现金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补偿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政府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帐务处理怎么做?根据当地的政策不同,具体的补助金额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先来简单了解一下就业补助金的会计账务处理,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先了解完分录之后再去了解的.好了,本篇内容已经解答完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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