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5 19:29: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森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如果不够强大,但是你不能没有梦想,如果你没有梦想,将来你就只能为别人的梦想打工,这一路你可以哭,但你一定不能停。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因为外购货需要代购或者代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外购的货物已经用于"消费",该货物已经进行过流通,且已是流转环节的最末端,故不再视同销售,而要将其购进时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不能进行抵扣,因为用于与生产无关的支出.自产的货物用于同样的用途则不同,因为自产的货物还未进行过流通,此时要视同销售.

个体工商户哪些行为可以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其实不少人都想知道企业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是不是都可以做视同销售处理的,其实不然的,就像上文小编老师阐述的观点那样.外购货物其实已经是销售过的,那么就不可以再次进行销售处理的,更多相关的资料请你们来学习.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制造业材料配件品种多杂可以不分明细核算吗 下一篇:怎么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计算分红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