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透支款项无法追缴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9 16:33:4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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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透支款项无法追缴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银行卡持卡人和担保人由于发生下列原因,未能还清透支款项,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可以作为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或者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五)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止)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六)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诉诸法律后,经法院调解或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与借款人和担保人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在借款人和担保人履行完还款义务后,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七)由于以上(一)至(六)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信用卡逾期不还银行的做法
银行对信用卡欠款的催缴分两个阶段:前期和后期.前期出场人物分别有:客服处、催收处、法务处.后期手段有:讨债公司、上报央行、起诉.
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最开始会通过客服、催收工作人员对办卡人进行提醒,之后便是发出催缴电话、催缴信.
3、如果收到催缴信或律师函,仍没有还款,办卡行会上报央行,形成信用记录污点,最后通过法律手段,强行还款.
银行透支款项无法追缴能否税前扣除,通过上文的讲诉,我们知道银行卡持卡人和担保人由于发生上述原因,未能还清透支款项的可以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在进行报税申报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明确要交的税种,按照步骤操作就行,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的会计咨询,欢迎咨询本网站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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