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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7 14:22:4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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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该条规定改变了原条例只对单位无偿赠送视同应税行为征收营业税的处理原则,个人也被纳入其中,而且把土地使用权纳入其中.但财税〔2009〕111号文件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暂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作了如下规定:(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属于免税情形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对于应税的其他情形,根据《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顺序确定其营业额,并根据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为纳税人发生时间.

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个人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对4种情形下当事双方的赠与均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形的赠与,对赠与人而言,在赠与时并未取得相应的所得,因此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个人之间房产的赠与所立的书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应按万分之五的税率于书立时贴花.

买二手房应如何缴税?

购买住房: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一)契税

个人购买住房应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应纳契税税额=住房成交价格×适用税率(本市对契税税率规定具体为高档房3%,普通房1.5%)

(二)印花税

按商品房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

购买新商品房的时候与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细节是不同的,但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了解清楚其中的细节并加以注意的,那么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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