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3-20 12:19:2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1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勤勤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不是天才,但我愿发愤图强,永不停息,就让所有的困苦艰难一起来吧,因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的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未规定截止日期),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来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按季纳税的9万元)扩大至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判定某个缴纳义务人能否享受该项免征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并非究其身份(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而论,而是视其每个纳税期(月或季)的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的金额标准而定.即,所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30万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适用该项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政策;但是,即便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其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30万元),则也不能享受该项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

以上所称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未扣除之前(或称差额前)的销售额来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计提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税"科目核算.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政策中规定,只要是月销售额小于10万的企业或个人就可以减免教育费附加,并不限于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同时计提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如何处理上年收入到次年才结算业务 下一篇: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在征收上有何不同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