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未实际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未实际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4 11:38:4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莎莎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人生,没有永远的伤痛,再深的痛,在切之时,伤口总会痊愈。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你不可以坐在坎边等它消失,你只能想办法穿过它。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未实际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首先要取得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其次所用用途不是属于第十条的不得抵扣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

原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规定的工业入库、商业付款后才可抵扣的规定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文件中被废止.现行的增值税抵扣及时间的要求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规定来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本文主要讲述了未实际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条件我们可以参考,具体操作流程都在上文,大家不要弄错了,我们一定要关注企业的相关会计处理,相信您在遇到类似情况后会懂得如何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的全部内容!

​未实际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会计实战基地哦!会计实战基地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哪些支出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下一篇:手续费无法取得发票如何处理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