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07 15:15: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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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
一、劳务、工程开始:
劳务:收到款项计入"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
建造:收到款项计入"预收帐款"或"应收账款";
二、发生成本费用时(劳务、工程进行中,每年处理):
劳务:暂计入"劳务成本"
建造:暂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结算工程价款,计入"工程结算",同时冲减"预收帐款"或"应收账款";
三、年末确认收入、成本(劳务、工程进行中,每年处理):
两者均应测算完工进度,然后:
劳务:根据完工进度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冲减"预收帐款"或"应收账款";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冲减"劳务成本"
建造:根据完工进度测算收入、毛利,倒挤合同成本,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
注意:建造合同还应比较"预计总成本"和"预计总收入"两者大小,如果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发生损失,根据完工进度确定两者差额"损失",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四、劳务与工程结束时:
劳务:确认完工当年收入、成本,按照上述第三项进行会计处理
建造:A、确认完工当年收入、毛利、结转跌价准备,倒挤成本
B、对冲"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科目.
两者关键在于完工程度的测算,建造合同中合同毛利的测算、合同预计损失的确认.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如何初始计量?
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初始计量需要按照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
在确定存货成本时应注意,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4)企业采购的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最终应计入销售费用.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说明.当我们提供劳务活动开始的时候,是通过"预(应)收账款"来核算的,有关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的具体财务处理操作,大家可以参考上述的信息,小编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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