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折旧的年限如何确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8 18:56:1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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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折旧的年限如何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具体年限并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和净残值率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以前年度应计而未计的成本费用不得补计).因此,建议大家在通常情况下,特别是中小企业,尽可能依据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计提折旧,以免增加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
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企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次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对于提前报废但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将原来暂估价值调整为实际成本,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报废折旧的年限如何确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具体操作方法小编在上文为你讲解了,这种情况不能免税,我们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要求进行纳税,具体的操作步骤我们可以参考上文,不知道的朋友按照小编整理的操作就好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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